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校2019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申报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日期:2019-03-26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汉市教育局关于 2019 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我校2019届毕业生申报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教师资格证全国通用。本校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者,材料齐全,报认定机构审核通过,直接认定为申报学科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经我校集中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申报高级中学及同级其他类型的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武汉市教育局;申报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洪山区教育局)。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一项教师资格。

三、申报对象

本校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含本科、硕士、博士)。

四、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学历要求: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省教师

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 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 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2 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附后)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并使用规定的正反打印的体检表(见附件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注意事项

(一)毕业问题:

在认定工作结束之前取得毕业证书,是成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前提。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因延期毕业、肄业、结业、退学、降级、学分未及时修完等各种原因不能在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准申请教师资格证。一旦发现,认定机构将直接上报教育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追究学院和学生相关责任。

(二)申报次数问题:

学生在校期间,仅在最后一学期具有一次集中申请教师资格的机会。7月12日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者,下半年起可以“社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符合申报条件逾期不报或网报成功但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此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毕业班辅导员为具体负责人,须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各单位须在3月21日前报送办证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要求做事认真负责,会计算机基本操作。报送表见附件二的表二,发至1011313540@qq.com),以明确责任,确保办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此次申报采取网报、网审手段,时间要求非常严格,现场认定审核后现场确认系统将由认定机构按期关闭,不接受补报、补审,凡是在现场审核期限之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以免影响工作进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申报教师资格证日程安排表》见附件二的表三)。对由于因各种情况不能参加这次教师资格证申报的,请各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教师资格证书是学生持证上岗、职称评聘、薪资调整、选拔竞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及学生本人应认真严肃对待,凡是弄虚作假或协助弄虚作假被发现者,教育部将依《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规追究相应单位和个人责任。

七、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详见附件一(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2019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申报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工作流程)。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67868130

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