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28 作者:华中师大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使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各单位指定专人,成立专班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隐患,逐一登记,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利用好广播、网络、宣传栏、通知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师生员工在外出游、实习实践期间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在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教学楼、行政楼、重点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值班看守力量,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以任何理由交给学生使用和留宿。离开房间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并切断各类用电设备电源,要求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在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随意放置。

     四、加强宿舍、居民区管理。学生宿舍要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应尽量集体住宿,不得单独居住,离校学生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寝室内,若不愿带走的,建议其交给本栋值班人员或所属院系辅导员集中存放管理,同时对离校无人住宿的学生寝室检查完毕后,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张贴封条,并加强楼层巡逻检查力度。宿舍管理人员不得关闭门禁及红外对射防盗设施,要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楼。各院系假期应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的检查工作,并对违规行为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居民住户在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家中水、电、煤气的使用安全及作好家庭财物的安全防范。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人若较长时间离开住所,一定要关窗,锁门、关水、断电、关煤气等,并委托邻里相互关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务必在7月3日前将暑假值班安排表及带班领导联系方式、留校学生名单安排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暑假期间遇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行政值班电话:67868046,保卫处值班电话:67868110或内线“8110”。

     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大校园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各单位安全监督和检查,保障校园安全。校园“110”全天候24小时受理师生员工报警求助,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提供安全服务。

学校办  保卫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