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30 作者:华中师大 点击量:

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是落实实验室准入制的前提和基础。为做好我校2016年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学校教学科研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强化和落实教学科研单位的主体责任。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全面负责,要亲自组织安排、布置落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部、学校办等部门要协同工作,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二、凡新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各类学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称“新进人员”)等均属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教育对象。

             新进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义务,积极参加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后方被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

      三、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组织开展对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新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新进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通过开展符合本专业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特点、要求和标准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警示教育展;

             2)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课、专家讲座,理化生等专业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课,可设0.5-1个学分;

             3)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4)实验室安全检查;

             5)新进人员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专业实际自行确定);

             6)通过考试的新进人员与教学科研单位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领取“实验室准入证”。

            各教学科研单位在活动开展前,就活动安排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教学科研单位应于10月底完成上述活动。

       四、“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教育平台”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学习的网络资源和测试平台。学生可从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http://lab.ccnu.edu.cn)登录该平台(http://218.199.196.139/Login.aspx以学号、姓名登录)。各教学科研单位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资源。

     联系人:王伏玲 电话:6786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29日